◆               书癖大盗 ·泽熙·   在当今盗书者的万神殿里,还没有人可以与美国的史蒂芬·布卢姆伯格( Stephen Carrie Blumberg)相匹敌。他藏书成癖,也 窃书成癖,是一个少有的书洋大盗。他的案例可以提供多方面的启示,尤其是对 那些偏好收藏书籍的人。   19世纪的法国作家福楼拜(Guctave Flaubert),在他 的短篇小说《藏书癖》里,描写了一个嗜书如命的西班牙珍本收藏家贾科莫, “他爱书就像守财奴爱财宝,就像父亲爱女儿,就像国王爱王冠”。   我最近重读这本小说,发现这个虚构的人物竟和美国20世纪的盗书“冠军” 布卢姆伯格相似。尽管一个是虚构的,另一个是真实的;一个在19世纪的西班 牙,另一个生活在20世纪的美国;一个具有藏书癖,另一个具有盗书癖。不妨 做一番比较。 作家的描写与世人的观察   贾科莫粗识文字,当时30岁。布卢姆伯格仅仅念完高中,21岁开始偷盗, 41岁被捕。   贾科莫除了旧书商和旧货商,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话。“他沉默寡言,耽于幻 想,愁闷不乐;他只有一个想法、一种爱好、一种激情:书籍。”布卢姆伯格过 着隐遁与厌恶社交的生活,常常开着老式的卡迪拉克或卡车四处游荡,偷书、盗 书、窃书,目的只有一个,无休止地丰富他的书藏,不疲劳地满足他的藏书癖。   贾科莫只有在竞卖罕见珍奇图书的日子,才不再是麻木不仁与滑稽可笑的人, “他的眼睛闪耀着喜悦的光芒,他跑呀、走呀、跺脚呀,他几乎不能克制自己的 快乐、担心、焦虑与痛苦。”布卢姆伯格大概只有在盗书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激 情,在图书馆里,他或者躲避或者关闭警报系统数次,以观察安全的反应。有时 在通风管道里蠕动,有时在电梯的缆绳上爬动,有一次差点被突然开动的电梯压 碎。   贾科莫在那些灼热的激动的夜晚,都是在书堆里度过。“他在书库里跑来跑 去,跑遍了一排排书架,欣喜若狂,陶醉其间。”布卢姆伯格的习惯也是通宵阅 读,有时打个盹,醒来就开始阅读;瞌睡醒来,继续阅读,从未有过完全的睡眠。 但他阅读的是书目,以发现重要的书籍,谁出版、谁收藏等,而不是学习书中的 知识。   贾科莫有时会用发抖的双手触摸着又热又湿的木书架。“他梦想把自己的图 书室办得跟国王的图书馆一样大。当他把目光投向书架间宽敞的通道,满眼看到 的都是书!他抬起头呢?看到的是书!他低下头呢?看到的还是书,左边和右边 都是书!他的呼吸该是多么顺畅!他又是多么自豪,多么能干!”   布卢姆伯格把盗来的书整齐地摆放在自己的小楼房里,17个房间中有9间 填满了书籍。在13英尺高的房间里,86个书架从地板伸到天花板,书籍排放 得整整齐齐,并根据他自己的目录系统进行了编排。他也许和贾科莫具有同样的 梦想,感到同样的“顺畅、自豪、能干”,甚至雄心勃勃地想成为“20世纪最 大的珍本书书盗”。   布卢姆伯格的行为都是接触过他的人的描述,如在审判过程中采访过他并将 其收入《文雅的疯狂》一书的作者巴斯班埃斯;在监狱中采访过他的菲利普·韦 斯(Philip Weiss),并发表了颇有影响的《书盗:藏书癖的一个 真实故事(史蒂芬·布卢姆伯格案例)》一文(见《哈泼斯月刊》(Harpe r’s Magazine)1994年1月),以及经手过此案的前美国联邦 调查局成员等。同时,也不得不钦佩我们现实主义大师福楼拜的笔力。 书癖   癖,积久成习的嗜好,只是有些过份,如:洁癖、睡癖。过去的人把嗜赌的 叫“盘龙癖”、戏称嗜鸦片的叫“烟霞癖”、惧内严重的叫“季常癖”。胡适之 博士就曾经在《〈水浒传〉考证》中称自己有点“历史癖”和“考据癖”。   书癖有多种:爱书癖、藏书癖和盗书癖等等。   爱书癖和藏书癖有什么不同?福楼拜有一个区分:“不!这根本不是他喜欢 的科学……;他喜欢一本书,因为那是一本书,他喜欢它的气味、外形与标题。 在一份手稿里,他喜欢的就是它难以辨认的久远的日期,稀奇古怪的哥特体字 母……。”可见,藏书癖是喜欢书中的一切,除了其中的科学与知识。贾科莫与 布卢姆伯格都属于这一类。   爱书癖则把吸取知识放在第一位,刘禹锡《送周鲁儒赴举诗》中“童心便有 爱书癖”,以及《晋书·卷三十四·杜预传》里杜预有爱《左传》这部书的癖好, 这大概讲的是爱读书中的内容。爱读书的人不一定都有藏书癖,例如钱钟书先生, 就把书藏在肚子里。为了不至于离题太远,我只有撇下这个话题。   这里要说的,只有两种:藏书癖和盗书癖;英语里也分得清清白白:“bi bliomania”和“bibliokleptomania”。“bib lio”实际上是一个希腊词根,与书籍有关;“klept”就是偷窃的意思, 他们都有一个“疯狂”的词尾“mania”。   书,尤其是珍、善、孤本,对藏书的人来讲,有无法抵御的诱惑,藏书可以 成为强迫的积习、一种偏嗜,激起躁狂的收集天性,古今中外都一样。大凡嗜痂 成癖者虽不是疾病,但也距离疾病不远。法国精神病科医生罗拉说:藏书癖不是 精神病,但可以“与精神病的一些范畴联系起来”,有收藏癖的人可能因“着魔 般的神经症状而痛苦”。本杰明·富兰克林就称书籍收藏是一种“最文雅的疾病”。   自古以来,藏书家对拥有书的热情从未衰减过,早在公元前3世纪,托勒密 ·索特三世(Ptolemy III Soter)就力图收集五十万部卷帙 填充亚历山大里亚图书馆。即使在数码时代,藏书家对书的情感也一如既往。不 过,也总有人从顶礼膜拜变化到贪婪,也是一如既往。   盗书癖和藏书癖有着惊人的相似,尽管他们有云泥之别。   藏书,通常是清静的,不会象体育运动那么喧闹,但也不乏“狂热”,精神 的狂热;盗书也是一样,偷偷摸摸的,盗书癖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行为,同样不乏 “疯狂”,甚至毁掉生命。不同的是,藏书家是令人尊敬的,“盗书家”则令人 齿寒,给其他爱书的人布下阴影。 无可抵赖   藏书、爱书而不盗书,这是藏书家的美誉之源;有的人盗书、贩书而不藏书, 是地地道道的书贼,就是把英语盗书狂中的“书”字根去掉,和具有窃盗癖(k leptomania)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对于这样的癖嗜,人们无话可言。 但有的人盗书只是为了藏书,这就引起讨论的话题。   盗书似乎与盗窃钱财不一样,而盗书又不卖,似乎与倒卖牟利者又不一样, 因此多少有人对布卢姆伯格“犯罪性的藏书癖”动了几分恻隐之念。如有人说他 没有利用他的“天赋”去盗用钱财。   还有许多人不大倾向把盗书看作是犯罪,不过是满足个人的嗜好。孔乙己有 言:“读书人的事”。不过,这是否可以成为盗书之“理”?   想拥有而不得,于是心生窃念,由藏书癖变成盗书癖,也因此就过了嗜好的 边界,成为公众利益和法律问题,尤其是那些挺而走险、不惜代价,甚至触犯刑 法的恶癖者。在审判过程中采访过布卢姆伯格评论道:“他是一个历史的案例, 由爱书者(bibliophilia)变为藏书癖(bibliomani a),由爱书迷(book lover)变为盗书贼(biblioklep t)的。”由书迷到书狂,他越过了法律的杠杠。   当代最典型的案例也非“收藏家”布卢姆伯格莫数。20年的盗书生涯使臭 名昭著的“布卢姆伯格藏书”拥有23600本珍贵书籍和手稿,全部盗自32 7个图书馆或博物馆,跨越美国的45个州、哥伦比亚特区,以及加拿大的2个 省,重达19吨、价值530万美元。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全部清查了他 在爱荷华州奥图姆瓦(Ottumwa)附近的住所,用了879个纸板盒才搬 走所有的藏书。   布卢姆伯格也许多少说服过自己这不是偷,而是“营救”这些书;也许他也 不希望被看作是一个贼,而希望被看作是一个书籍“外借”的保管员,并说过: “有一天会交给其他人。”听上去好像只是“借”,就象余光中先生所说的“雅 盗”,但“雅盗”也是盗。孔乙己被人“吊着打”,现在的中国流行罚款,布卢 姆伯格除了罚款还走进了班房。 法网恢恢   古人说:“多行不义必自毙。”早在1974年,布卢姆伯格在警察那里就 有许多小的记录,如盗窃、擅自闯入,等等。尽管他盗书时工于算计和老练狡猾, 不断从报纸上收集剪贴各种图书馆的馆藏,仅从哈佛图书馆就盗取了670本书。 而且他还是扭锁“专家”,白天观察图书馆,晚上回来盗书。   1988年,他闯入加利福尼亚大学利佛塞德分校安全区被拘捕,并侥幸逃 脱。他偷窃并多次使用了明尼苏达大学一个教授的身份卡,只是换上了自己的照 片,化名为“姆克久”(McGue)。但华盛顿州立大学的一名校园警官洪茨 伯里(J Steve Huntsberry)开始调查校园荷兰图书馆窃书 状况时,猜测到盗书者可能与利佛塞德分校拘捕的是同一个人。通过指纹,他把 布卢姆伯格的犯罪记录拼凑到了一起,并送到美国联邦调查局。   1989年,联邦调查局获得搜查证,1990年3月布卢姆伯格被捕,1 991年1月陪审团只用了4个小时就认定他有罪,法官判他“非法偷运财产跨 越州界”而判71个月的徒刑,罚款20万美元。不过,1995年12月被提 前假释。   出狱以后,他无论走进那个图书馆或书店,都必须提前3个小时通知警方, 并向当地管理人员出示法官的一封警告信,上面写着有关布卢姆伯格的盗书癖及 其罪行,允许进行搜查等。   但事情仍然没有结束,盗书上瘾是布卢姆伯格难以改变的痼癖。1997年 12月他再次被逮捕,因盗窃古玩家具而被判三级盗窃罪。美国爱荷华州波尔克 县的陪审团,只讨论了一个小时,就认定他有罪。   他本来被判坐牢8个月,但提前一个月于1997年11月获得释放,但同 年12月当他和一个同谋从一座空空的公寓逃走时第三次被警察逮捕,陪审团判 定他有罪。显然,布卢姆伯格不仅对书有癖好,而且偏好所有维多利亚式的古物。 这次他偷窃的目标是废弃大楼里的黄铜门旋钮、天花板灯具和装饰木头模型。实 际上,在他“辉煌”的时候,也常常从旧大楼里偷窃这些东西排放在自己的住所 里。 人道关注   布卢姆伯格的案子至少揭示了图书馆的许多漏洞,可以另外写一篇文章。尽 管他的偷盗罪行难逃法网,但是分析他的精神病理状况却有广泛的价值,可以警 示来者。   无论是采访过他的巴斯班埃斯还是韦斯,都试图从人道的角度对他予以关注。 例如,尽量揭示他生活的真实状况,让他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争辩他的动机 “偷书是因为他爱书,而不是作为赚钱的一个方法。”布卢姆伯格有相当富裕的 家庭背景,每年不用工作就可以获得私人收入从5万美元到8万美元不等。据说, 这并不够用,但他从来没有卖过书。布卢姆伯格有精神分裂的病史,辩护律师力 图从精神错乱的角度来解释他怪癖的生活,要求法庭因精神病的原因不要给一个 盗书癖的人定罪。   当他第三次被定罪以前,巴斯班埃斯又一次对他进行了采访,布卢姆伯格有 一段自白:“是的,我所做的这一切,不仅是书,也有门、窗和旧房子……。是 的,我相信我是。不过,那也许对我来讲是合理的。我大概是,对,让我这样说 吧:它们对我也许是从多个图书馆的租借。我不知道它们是否也这么考虑,但我 是这么看的,因为我总是打算把每一件东西都送回去。我并不遗憾我的收集,但 我遗憾我没有考虑到其他人。因此,出这个发面看,我不会再干。”人们注意到, 巴斯班埃斯接受自己有藏书癖的说法,但反复采用“借”,而回避“偷”(st eal)这个词。   从藏书癖患者的角度看,布卢姆伯格的确有许多爱书迷的特徵,有人称他为 “真正的”爱书者,或者臭名昭著的爱书者。   1998年10月14日《中华读书报》上翻译转载的《藏书癖患者症状和 起因》是一篇对精神病科医生乔治·朗泰里·罗拉的访谈录。其中说道藏书癖是 否病态的划分:热爱书籍和拥有一个书房,毫无病态可言。什么时候才变成病态 的呢?“当书成了一种不再被人阅读的物品的时候。如果有几万或者几十万册书 的话,是不可能都读的。倒能够从中看到另一种着魔般的倾向,就是把它们排列 得十分整齐,或者相反地堆得到处都是。”   这段描述只要加上布卢姆伯格的名字就象描述他本人一样,他是一个典型的 藏书癖患者。1998年,他已经藏书2万多册,不可能全部读完,而且经常游 荡四方也不可能专心读书。书籍对他已经成了一种不再被阅读的“物品”,但他 却把它们“排列得十分整齐”。   藏书癖是否可以治愈?罗拉认为:“不能,不过可以改善,使他们少藏些书, 不把钱都花在这上面,对别的事情发生兴趣,这样就能使他们在社会上生活下去 了。严重的藏书癖患者有点像赌徒。当他们把全部生命都投入其中的时候……。”   罗拉教授的话没有说完,我想接下去大概是“可怕的”之类的话。对于那些 从藏书癖转化为盗书癖的人来讲,也许更“可怕”。他们不仅会毁灭自己的全部 生命,也可能对他人和社会带来损害,这是每一个爱藏书的人都应该引以为戒的。 (2001年1月27日于美国)